1.未安排殘疾人就業的用人單位,請向辦理稅務登記或扣繳稅款登記地的稅務機關申報繳納殘疾人就業保障金。
2.已安排殘疾就業的用人單位,請先進行用戶登記注冊,用戶注冊成功后,輸入用戶名、登錄口令、驗證碼進行安排殘疾人就業情況信息錄入。
3.安排殘疾人就業用人單位網上信息錄入后,須攜帶相關材料原件及復印件到辦理稅務登記或扣繳稅款登記地的殘疾人勞動服務機構進行現場核定。
4.殘疾人就業服務機構核定后,出具《天津市用人單位安排殘疾人就業情況審核認定書》。
5. 安排殘疾人就業用人單位持《天津市用人單位安排殘疾人就業情況審核認定書》向辦理稅務登記或扣繳稅款登記地的稅務機關申報繳納殘疾人就業保障金。